征求意见函
各有关单位:
为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进一步推进国内经济交流合作工作发挥本办的职能作用,现就我办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,特致函征求贵单位意见和建议。请于5月16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我单位学习实践办。联系电话:88967026,传真:88967024。
温州市经合办
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